根据科技部、财*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及市科委《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启动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朝阳区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第二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包括新认定的企业和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流程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登录“科学技术部*务服务平台”(fuwu.most.gov.cn),在服务事项中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填报认定信息(注:申请书联系人必须为企业联系人),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电子版)。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后,应递交《认定办法》(附件1)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附件2)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申报材料。
三、申报要求
1、第二批受理时间
本次书面申报材料受理采取提前预约,集中受理的模式,第二批集中受理时间:年6月3日-6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时间为准)
受理咨询、、
2、第二批受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街6号院3号楼东湖国际中心A座16层
3、预约方式
为保证申报材料的受理能够顺利有序的进行,避免企业排队拥挤,减少企业等待时间。本批次将采取预约受理的形式,申报企业需先登陆“朝高新企业综合服务平台”(